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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每日一考点(12):民法 解析

2016-07-04 15:42  |  华图网校  |  责编:华图在线 点击收藏

  时间进入夏季,有心的小伙伴会发现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国考的的热度也逐渐上升,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迎来了最热备考季。

  华图小编也跟随大家的脚步,为大家带来最热备考集,《千题百练集》每日十题,搜集整理热门、高频率考点、真题,供小伙伴学习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目标考点:常识判断-法律-民法

  1、正确答案是 C

  【来源】北京2011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

  【拓展】

  有限责任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以法人财产权和有限责任制度为标志。当机构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出资额组成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股东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都由法人承担

  2、正确答案是 A

  【来源】国家2008

  【解析】

  A选项的说法正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题目中方某的狗咬伤童某,方某应当承担责任

  B选项的说法错误:上述法律规定,动物致害,"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童某父亲对童某被咬伤的结果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重大过失,不应当承担责任

  C选项的说法错误: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事实。方某没看管好狗致使其挣脱绳索、咬伤童某并非不能预见,不是意外事件,不应免除责任

  D选项的说法错误:《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童某父亲打电话的行为不足以认定其没有履行监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拓展】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83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是2010年开始施行的,本题在2007年考试当时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两部法律表述略有不同,但对动物致害的处理原则是相同的,即仅在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条件下才免除饲养人的责任

  3、正确答案是 B

  【来源】河北2015

  【解析】

  法律常识。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本体正确答案为B。

  4、正确答案是 A

  【来源】江西2012

  【解析】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人身权、知识产权及物权都是基础权利,故选择A项。
 

  【查看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今日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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