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今后每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次社区工作者。北京市民政局、人保局、教委昨日联合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社区工作者招考的学历条件,降至大专(高职)以上。
社工招考打破户籍限制
《办法》打破户籍门槛,在应聘社区工作者的基础条件中,仅规定“应聘人员应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岗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区县”。
与前几年北京招考社区工作者偏爱本科生、研究生不同,《办法》首次将社区工作者招考的学历条件,降至大专(高职)以上。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目前,北京市生源专科毕业生中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加之专科毕业生的自身条件及择业意愿与社区工作的实际需求比较匹配。因此,在积极鼓励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的同时,为缓解北京市生源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问题,《办法》将报考者的学历条件设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毕业生。
鼓励持证社工应聘
此外,《办法》要求社区工作者招考,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应聘社区工作岗位。
从2000年开始,北京市先后组织过6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2009年至2010年,北京市集中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人才队伍。两年间,共有54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2011年,北京市民政局、人保局、社会办、教委、财政局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