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次招考工作安排,各区县将于近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但不得低于全市笔试合格分数线。请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按照系统的要求,认真填报《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并下载打印。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必须与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后果自负。同时,请按照下列要求,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
(一)关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1.北京生源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主要审查证件:(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并加盖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公室)公章。(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校级成绩主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5)《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主要审查证件:(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是否为普通高等学校,是否专科以上学历。(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5)《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3.北京地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非京籍应届毕业生。主要审查证件:(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并加盖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如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公室)公章。(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校级成绩主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4)《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4.北京地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非京籍往届毕业生。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户籍、档案在学校的考生。审查证件:(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是否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是否本科以上学历。(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学校证明。学校证明应包括姓名、性别、学校、学号、身份证号码、专业、学习起止年限、户籍、档案是否在学校等内容。(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5)《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二是户籍、档案已转到京外的考生。主要审查证件:(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是否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是否本科以上学历。(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就业报到证。考生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4)户口本复印件。(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6)《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1.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主要审查证件:(1)学校证明。学校证明应包括姓名、性别、学校、学号、身份证号码、专业、学习起止年限、能否按时毕业等内容。(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户口本复印件。本市生源考生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4)《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往届毕业生。主要审查证件:(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户口本复印件。(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本市户籍考生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5)《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