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考察人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50%),从高到低分数确定前2名人员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由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以书面通知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方式公布。
(六)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和与竞争职位适合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七)研究决定人选。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人选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竞争职位人选建议,报民航局党组研究决定。
(八)办理任职手续。民航局党组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后,由人事科教司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经公示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民航局党组领导下实施。成立民航局机关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民航局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事项,并向民航局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民航局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家祥
副组长:李 军
成 员:李 健、夏兴华、梁宁生、沙洪江、梁启通、崔晓峰、张欣欣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梁启通
副主任:高英战、徐 立、韩学杰
成员:人事科教司、直属机关党委、党组纪检组和派驻监察局有关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教司机关人事处。
七、纪律监督
(一)参与竞争上岗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干部工作回避规定。面试考官要客观公正,不得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得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二)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其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或任用资格。
(三)实行竞争上岗监督制度。党组纪检组和派驻监察局全程参与竞争上岗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竞争上岗工作期间,在局机关办公楼六层设置意见箱,欢迎局机关和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的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接受局机关各部门和民航局所属在京各单位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监督。
八、其他说明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4091616、64092616。
民航局机关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