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民航局党组批准,继续开展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以下简称竞争上岗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民航局机关竞争上岗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条件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针,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竞争职位
此次实行竞争上岗的处级领导职位为:
1、综合司政务督查处(信访处)处长;
2、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
3、财务司资金管理处副处长;
4、人事科教司直属人事处处长;
5、国际司外事处处长;
6、国际司国际组织处副处长;
7、运输司通用航空处处长;
8、机场司建设处处长;
9、公安局三处(治安消防刑侦处)副处长;
10、公安局(空警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11、全国民航工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