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支付中心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各类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招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二、招考职位及具体要求
招考职位:财务人员(会计或出纳)3名
职位描述:会计人员主要负责分管单位的凭证审核、记账、报表编制分析等会计核算工作;出纳人员主要负责分管单位的现金、银行出纳,纳税申报、公积金支取等工作。具体岗位安排视笔试、面试情况确定。
具体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毕业;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有会计职称者优先。
三、公开招考程序
1、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2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或发邮件至我中心,谢绝来访。需提交材料包括:
(1)户口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从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 (见附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6) 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
(7) 信件来函请注明“应聘”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务支付核算中心(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59958707
联系人: 姜琼
2、考试安排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考岗位条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在委人事处的指导下,由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