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招聘19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工作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 40岁以下指197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