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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12-13 13:04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点击:

  五、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等成绩的公示和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见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的公告栏。

  六、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咨询:69843949

  (二)报名系统技术支持:18710020340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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