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标准
眼科医师、B超医师为编制内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标准。。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
五、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
[联 系 人]:张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85968412 010-85976699-5426
[传 真]:010-859684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人事科
[邮 编]: 100026
[其他说明]:
1、如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配偶情况简介寄来。
2、电子版请发送至fcyy_rs@sina.com,标题请注明“姓名-北京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岗位”。
3、经初审确定笔试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