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事业单位面向本市大专及以上学历2011、2012年毕业生和2010年师范类毕业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71个单位247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5、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学历,幼儿园师资岗位需学前教育中师及以上学历和非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音乐和美术师资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职业学校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6、届别要求:
非师范专业限2011年、2012年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限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生报考。
7、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 房山区教委人事科107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自荐书,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户口本、身份证,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2011年毕业生还应携带派遣证和毕业证书,已派遣到单位的须原毕业学校出具可以改派的证明,2010年毕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需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和派遣证。
4、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填报《房山区教委201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其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师范类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
⑴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笔试合格线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⑵业务考核和面试:业务考核和面试一体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对教师工作的认识、阐述为什么选择教师这一行业以及如何做好教师工作,面试由教委组织的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双选会。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重点考核应聘者的发展潜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确定初选人选,报教委人事科。
笔试和面试时间将在房山教委信息网上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用人单位确定的初选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环节。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和房山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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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