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安置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为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5名,其中团职干部1名、女干部1名。
国务院办公厅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网上选岗报名、资格审核、参加统一笔试、体检、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政审考察等程序,按照国务院军转办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择优录用。
二、岗位资格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的接收安置岗位均为机关公务员岗位(行政编制)。具体安置岗位及条件详见报名系统。
三、接收安置办法
根据国务院军转办反馈的统一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各岗位前8名参加体检、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并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40%、40%和2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接收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在体检、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察阶段,因军转干部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参加体检之前,军转干部应提交军官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个人简历等材料(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对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有关具体事宜,届时提前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联系人:吴志翔;咨询电话: 63099177;咨询时间:6月18日(周一)至6月20日(周三)8时至18时。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