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淀区教委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毕业生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共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的555个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届未派遣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4、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7日上午9:00——7月3日上午10:00
报名网址:www.rc.bjedu.cn(海淀区教育人才网站)
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网上的报名系统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7月4日9:00—14:00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
(三)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
2、北京生源需提供户口簿、卡(含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具备招考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由毕业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统招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11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学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教师岗位或财务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个人简历。
(四)注意事项
1、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财务岗位的人员需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四、考试
(一)应聘人员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初试,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人员。
(二)初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每个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
(三)复试由两部分组成,复试人员先参加由区教委委托区教委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职业素质测评,再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职业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单位面试的参考。
(四)初试、复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十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站(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根据复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情况将在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将不再顺延录取。
附件:《2012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