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人计划”长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
(1)聘为创新岗位研究员;
(2)到岗工作后,研究所按规定的额度给予启动经费支持,并享受相关人才计划专项经费支持(其中包括专项购房补贴);
(3)除按有关规定享受中科院化学所研究员工资、津贴、基本福利等方面的待遇外,按规定享受3年的人才津贴;
(4)提供办公和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
(5)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化学所“引进国外杰出青年人才计划”:
(1)聘为特聘研究员;
(2)到岗工作后,研究所按规定的额度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及购房补贴;
(3)除按有关规定享受中科院化学所研究员工资、津贴、基本福利等方面的待遇外,按规定享受3年的人才津贴;
(4)提供办公和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
(5)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三、应聘材料
1.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包括主要工作业绩,以及联系方式;
2.现在国外的任职情况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全部发表论文目录(注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和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
4.两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函;
5.代表性论文三篇;
6.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1.有意者请将本人应聘材料电子文档发至招聘研究方向的联系方式,相关政策咨询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孟丽萍、衣冰,E-mail:menglp@iccas.ac.cn、bingyi@iccas.ac.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3.邮政编码:100190
4.网址:www.ic.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