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问: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并加盖鲜章的身份(户籍)证明代替,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一致,驾驶证、学历证书及任何复印件等不能作为参考身份凭证。
60.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开始前均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或者到考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61.问: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62.问: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纸)上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卷确认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63.问: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答:2011年5月底,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考务咨询时间:2011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工作日9: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