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下半年南岸区区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了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有关要求,经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下半年区级机关(含区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数和职位
本次有3个区级机关遴选54名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下同),具体职位见《2011年下半年南岸区区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 报考范围
1.我市市级机关、区县(自治县)机关、乡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
2.2008年选派大学生,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人员。
3.中央在渝单位、市垂直管理的区县(自治县)级以下机关中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相应基层机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9月30日);
本公告规定的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自治县)机关、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市和区县(自治县)机关下属参公单位、建制村的工作或服务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公招录用(2008年、2009年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除外)、各级遴选且转任未满3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