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与咨询
南岸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要实行公务回避。
遴选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南岸区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遴选工作的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遴选工作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坚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822205
监督电话:62988023
附件:
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