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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重庆公务员考试:七种人不能报考警察
2012-03-20 11:44  华图网校 点击:

   2012年重庆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在公告中仍然依照惯例对招考对象、招考条件、招考方式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华图网校第一时间就公告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以方便各位考生报考。

  一、招考对象区别对待

  与2011年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相比,2012年公告内容中对招考对象的要求更具整合性,根据不同招考对象的情形区别对待。

  二、报考条件规定七种人员不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考公告中对报考条件的规定基本与往年公告内容一致,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在本次公告基本报考的基础上,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有更具体的更具针对性的一些规定。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劳 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辞退的人员;(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5)道德败坏,有流氓、 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 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以上内容需要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多加留意。

  三、报考程序延续往年,时间节点要牢记

  本次报考程序及考察内容与往年公务员考试流程完全一致,各位考生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程序,就可以稳中有序的完成本次的招考。

  以上是2012年重庆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公告中的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望广大备考考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诚信报考。华图网校祝考生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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