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89个事业单位的1473名工作人员,其中考试招聘 1236名(详见《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考核招聘 232 名(详见《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公开选聘 5名(详见《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者不参加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并参加相关的考核。报名时间和考核等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二、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选)聘考试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专业科目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专业科目的现场报名在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详见附表。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1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1年3月9日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用人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1年3月1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1年3月19日9:00起至3月26日18: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