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溪县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到2011年1月1日;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身体健康;
5、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监察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简章》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党政办公网上予以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巫溪县城厢镇马镇坝人力社保大楼5楼),联系人:杨永馗、杨绪蓉,联系电话:023—51527870。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须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岗位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3月26日工作时间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
2、笔试时间:2011年3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公共科目为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根据各岗位需求确定,分值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分,合计100分。
4、笔试加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5分、2分。考生凭获奖证书和文件确认加分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确定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会同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面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4月5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