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九龙坡区政府对面,公务员小区正大门进入左转)。
联系电话:023—86169316
(三)报名方式:本次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要求对年对月,具体从事什么工作),并加盖公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00元(50元/科)。
报考者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复习资料。
(五)报考专业问题
招聘岗位涉及专业要求的,统一执行《2011年下半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招聘事业人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两科总分2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职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参考重庆出版社出版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100分。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分值100分。《专业知识》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除外),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