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引进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格审查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1名,医学类研究生不受名额限制。详见《奉节县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2012年应届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科目无补考,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一项者的,属于招聘对象:
(一)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称号;
(二)大学期间获得各类奖学金;
(三)在校级及以上的演讲、辩论等竞赛中获奖;
(四)在正式合法刊物上发表文章;
(五)担任班级、学生会、团委(支部)干部;
(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者;
(七)实习鉴定为优秀;
(八)国家“211”和“985”工程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本人的自荐书、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和附加项目等相关材料于2011年12月6日在川北医学院,8日在重庆医科大学奉节报名处现场报名,选择《一览表》上的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奉节县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参加资格审查,确定是否进入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考核
在重庆主城集中对各岗位确定的技能考核人选开展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聘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报考资格中符合附加条件项多者优先,项目数量相同的,以等级高的优先。体检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重庆市主城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报考资格中符合附加条件项多者优先,项目数量相同的,以等级高的优先。
(四)公示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签订协议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
2012年7月,拟聘人员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公示对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复审的,则视同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如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报考资格中符合附加条件项多者优先,项目数量相同的,以等级高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