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面试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的资格复核、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与福建省2011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一并进行,并按照2011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现将面试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31日—11月2日,教育入学考试加分资格复核;
11月3日—11月11日,安排面试资格复核和公安系统的心理测试及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试;
11月14日—18日,全省统一时间面试;
具体时间以各招录机关和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二、进入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人选比例
报考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的考生,面试前应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参加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人数在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招考人数4倍确定。体能测评按《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134号)的规定执行。
三、成绩排名的说明
网上公布的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的考生排名是以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的,未排除单科成绩达不到笔试合格线报考者的情况,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产生,经过资格复核后的面试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对报考定向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市)基层公安派出所的退役士兵,在划定分数合格线时给予政策倾斜:总成绩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申论》成绩不低于45分。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非退役士兵专门职位的,请于11月2日前与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联系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教育入学考试加分复核
请详见本网站《关于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笔试成绩加分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加分资格人员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复核,否则取消加分。
福建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