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拔范围
市属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定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为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相近专业或曾经在基层从事过本岗位、相近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体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人员须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历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分析、统筹谋划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调研工作能力,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6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处级职务(含同级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其中:报考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书记(主席)职位的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市林果服务中心主任职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岁以下(196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任正科级职务(含同级非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含同级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聘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
4、报考市委讲师团团长、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书记(主席)、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档案局(档案馆)副局长(副馆长)、市体育局纪检组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组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纪检组长等职位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