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36号)要求,2011年,全省将选拔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含护理、医学技术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招录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
(1)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毕业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相关专业毕业,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文化、旅游外语以及民族学、语言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
(6)报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面向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考岗位和选拔条件
(一)报考岗位。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考岗位为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
(二)选拔条件。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政治表现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
2.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4.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5.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24日,共7天。
(二)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籍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年限、专业、生源地等)、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