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经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酒泉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具有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配手续,其他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各招聘单位积极协作配合。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937-2663631 2618488
监督举报电话:0937--261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