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城乡融合、工业强市、生态立市”三大战略,以人才引领和带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本市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家、 “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需求计划100名)。
引进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优惠政策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市组发〔2010〕200号)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正高级专家和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副高级专家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在5年内分3次计发,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的发给30%,工作满3年后考核合格的发给40%,工作满5年后考核合格的发给30%。
2、到工业园区工作的,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人每年发给5000元工作补助。
3、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在武威购买住房的,按正高级专家和博士研究生10万元,副高级专家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4、职称随到随聘。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可实行低职高聘并兑现工资。硕士以上学位的,申报、晋升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占单位职称限额。
5、解决配偶工作调动或就业安置问题;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在市、县(区)择校就读,并免收择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