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和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
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公务员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待解决;公务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如何进一步破解这些难题?1月5日召开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上传递出的一系列信息,让人们对今年我国公务员管理的改革创新充满期待。
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是方向
逐年提高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目前,中央已经把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确定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表示,必须加大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力度,加快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他强调,要把招录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作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头等大事,充分发挥考录政策的导向作用。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在现有基础上,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逐年提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这一录用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到70%。
为此,有关部门将抓紧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等工作。
尹蔚民表示,要积极探索分级分类考试,提高考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
除了“初始入口”加大“基层一线”力度外,在“内部台阶”的搭建上,也有新信号——今年将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公开遴选试点,积极推动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和基层一线遴选优秀公务员,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基层优秀人才选拔到上级机关。
加快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
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
分类管理是实现公务员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务员法确定的一个重大原则,也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
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已在工商、税务、质检、公安、海关、证监会等部门和上海、深圳等地进行了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目前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公安机关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已经开始,标志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下一步整体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据悉,今年将加快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进度,扩大试点范围;同时,作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的重要内容,分类管理法规制定今年也将提速,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抓紧制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及早着手研究完善各类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奖励、培训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