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一名为“呐喊P民”的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湖北省黄冈市市长刘雪荣板块上留言,反映黄梅县国土资源局有些人离开工作岗位在外自谋发展已经五年、十年以至二十年,但仍有财政编和行政编。2月22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工作出回复,将“被举报人”信息一一“公示”:
张某原系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7年3月因经济问题被县纪委立案,2008年县纪委、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了开除党籍、撤消行政职务的党纪政纪处分,其工资待遇由正科职工资降到了科员工资。经查,因其身体不佳,经本人申请及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其在家治疗休养。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但仍可保留其公务员身份。
易某原系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1月经组织批准退居二线任非领导职务(即“改非”)。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某些工作,但目前单位尚未安排其具体工作,故一直在家休息。由于其本人属公务员“改非”,根据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其公务员身份保持不变。
戴某系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小池分局局长,2010年4月因经济问题被县纪委立案,现已移交县检察院侦查,尚未结案。经查,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已停发其工资。
事件具体情况:
【留言原文】
最近,上了一下财政与编制公开网,发现一些很奇怪的事,黄梅县国土资源局一些人离开工作岗位在外自谋发展的,五年、十年以至二十年的,这些居然还有财政编和行政编,并为公务员。虚假上报为在职在在岗,如果公务员法的要求,这些人早应辞退停发财政供给工资和津贴,并取公务员编制。这此人如下:张珍桥,公务员编制号A0970,2007年离开黄梅到海南养猪,至今天未归;易华明,公务员编制号A0972,2004年离开黄梅到江西养鸭,至今天未归;戴和春,公务员编制号A0975,从今年4月起,调到纪委、检察院工作,至今天未归。
【官方回复】
你好!
你反映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公务员编制问题,黄梅县人民政府经调查回复如下:
张某原系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7年3月因经济问题被县纪委立案,2008年县纪委、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了开除党籍、撤消行政职务的党纪政纪处分,其工资待遇由正科职工资降到了科员工资。经查,因其身体不佳,经本人申请及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其在家治疗休养。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但仍可保留其公务员身份。
易某原系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1月经组织批准退居二线任非领导职务(即“改非”)。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某些工作,但目前单位尚未安排其具体工作,故一直在家休息。由于其本人属公务员“改非”,根据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其公务员身份保持不变。
戴某系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小池分局局长,2010年4月因经济问题被县纪委立案,现已移交县检察院侦查,尚未结案。经查,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已停发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