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9年招考录用公务员笔试
最低入围分数线和面试时间
一、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9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2.5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法律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面试时间:6月3日至6月7日,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各市、省直各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工作原则上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省直各招考单位通知。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系统)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各市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面试对象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并复印1份交审查单位留存):
1. 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2. 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名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此外,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具体时间由各市、省直各有关招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