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试题分值不应少于试题总分比重的20%。这是《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中所明确的。
省政府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施行《指标体系》。作为我国首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它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工作。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洪波介绍,《指标体系》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以细化量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原则要求、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着眼点,从政府职能界定与机构职责配置、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八个方面,设置了160项重要指标。《指标体系》中出现诸多亮点,如规定政府行政决策要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在实现行政执法目的的前提下,应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尽可能小的方式;政府及其部门应对重大事项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开展跟踪服务;应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及其部门应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认真核实、依法处理,等等。“法治政府就是把行政权力自觉限制在法律范围内,严格依法行政,既不越权,也不失职的政府。”陈洪波表示,“法治政府建设不应仅仅是口号,它需要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建设指标体系来保障其施行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