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已经成为全国及各省市选拔公务员的重要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是以此为指导,于2010年5月26日正式公布了《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华图教研中心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学者,对该简章进行了权威解读,以期对各位考生的报考及备考提供相关支持。
一、招录人数大幅度增加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录用9514名(不含现场报名的招录职位人数)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称公务员)。而 2009年仅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6610名公务员(含选调生40名),因此,与2009年相比不难发现,此次考试录取人数大幅度增加,这也就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尤其是新疆户籍的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参与竞争和就业的机会。
二、报考限制条件
1. 户籍有限制
与2009年一样,此次招考对象主要是三类: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与2009年不同的是,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可报考部分选调生岗位。华图教研中心在此也特别指出:对于希望投身于公务员队伍的应届毕业生而言,需要仔细留意选调生相关职位。
2. 网络报名只允许报考1个职位
本次简章明确限制:“网络报名只允许报考人员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1个职位。”。而2009年网上报名允许报考者选报符合职位条件且笔试科目完全相同的两个以内职位(即报考职位、调剂职位)。“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是国家及多个省份对公务员考试的明确要求,新疆此次要求的变动,也表明该考试更加公平及科学。
3. 加分有政策
此次招考,对以下三类人员实施笔试加分政策,具体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聘到村任职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加5分。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加5分。
华图教育提醒考生,符合上述情况者,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材料,争取加分。
三、考试科目不变
与2009年相比,今年公共科目笔试仍是《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特殊职位的需加试相应专业科目。其中,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报考司法警察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三、报考流程
(1)网络报名:2010年5月30日9︰30时—6月5日18︰30时;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6月3日,每天10︰00-18︰30时。
(2)缴费时间: 2010年5月30日9︰30—6月6日18︰00时。
(3)笔试时间:2010年7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0年8月7日18︰00时。
(5)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8月16日—18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6)面试日程安排公告时间:2010年8月19日18︰00时。
(7)面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26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
(8)公示时间:2010年9月18日—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