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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命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2)
2011-12-12 15:23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四)可操作性原则

  面试是短时间的考查,不可能面面俱到。涉及灵活性、应变性的题目不宜过多;难以评估的项目,如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可列为参考项目。命制的面试题目在实际工作中应具有可行性,而且要从应试者的实际出发。内容深浅难易要顾及应试者的情况,不宜一味求新求异求难。如果录用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着重进行一般素质(尤其是发展潜力)的测评;如果任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专业工龄的人员,可着重进行特殊素质(尤其是工作经验)的测评。因此,对不同类型的面试应试者在项目的权重分配上可考虑有所区别。

  (五)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原则要求在设计编制面试试题时,除少量专业问题采用客观性试题外,尽量做到一题多义,一题多解,答案没有对错之分,应试者持肯定或否定态度都可以,只要能言之有理、自圆其说就行。但采用开放性,并不意味着题目的大容量,或者题目仅是多个小问题的组合。好的开放性试题可能仅是一句话,或一个简短的案例,但提供给应试者的却是思考问题的多维性、创造性和联想性。开放性题目给了应试者充分的施展空间,能够极大地提高应试者的积极性;而让应试者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则更便于考查出其真实的素质。

  (六)典型性原则

  面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当然也不能过于繁琐,而应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足以代表某一类问题,这样才能测试某一特定素质。如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对完成工作十分重要,为测评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就可以出有一定推理性质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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