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近日,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二、政策细则
6月14日,有24家省直单位领到公务自行车,最多的单位领到6辆,最少的只有3辆,也有单位没有领到。根据要求,凡是发放了公务自行车的单位,要求在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董奕斌表示,试点公务自行车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但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并非强制,毕竟要考虑办公效率。
为规范省直单位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制定了《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直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各单位,作为工作人员近距离外出活动的交通工具,禁止公车私用。
《暂行办法》还规定,单位要制定公务自行车使用细则,确定专门位置存放,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三、群言群语
山东省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张洪敏说,试点推行公务自行车不在于车辆的多少,主要是一种倡导和示范意义,对于很多平时习惯了坐车出门办公的公务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此外,公务自行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送一些机密文件之类的公务活动就不可能使用。
"很多时候外出办事,不可能完全依赖单位派车,特别是近距离的公务活动,单位有些同志已开始使用这次接收的3辆公务自行车。"共青团山东省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柳建华说,尽管使用的频度还不是太高,但至少说明大家开始认同和接受这种办公出行方式。
一些人士表示,公车消费与公款吃喝、公款出国一起广受社会诟病,推行公务自行车对于减少公务车辆经费支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实现节能减排以及增强公务员体质等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四、专家建议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马广海说,质疑和担忧都有道理,但推行公务自行车改革所释放出来的细节化的节约、节能、环保、亲民等良好理念,还是值得提倡和发扬的。
当公务员骑乘公务自行车出门办事成共识,当类似行为经过点滴积累成为自觉意识,政府机关推行的公务自行车就不再会是人们担忧的昙花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