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能测评(限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于6月8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方可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男子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8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时 间: 2011年6月15日至16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6月13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考生凭本人有效的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各职位最终招考名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招名额, Z代表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三)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招名额(Y)4人,经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Z)为3人(8/3+1=3.67,取整数)。
考生总成绩将于6月17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