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文字综合和调查研究岗位的,报名时需提供独立或本人为主完成的领导讲话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以上。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5日和16日9:00—18: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7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3055001、83055003。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我委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四)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