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程序有序开展,各位考生注意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10:00至4月18日17:00
注: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准考证打印:4月28日10:00至5月4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3、笔试:2012年5月6日(星期日)
注: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体能测评 :2012年5月26日至28日(限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
注:体能测评项目:男子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8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5、资格初审:2012年5月21日至22日
注: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位有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情况的,还须提供其它相关材料。资格初审须现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6、面试:2012年6月5日至7日
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将于6月9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体检时间:6月12日至14日。
注: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