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http://www.laho.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联系人:杨晓芸
联系电话:83189748
监督举报电话:83177276
邮编:510030
监督举报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0楼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招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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