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备案五个程序。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时间:2011年11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时。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方法。
5、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单位相关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笔试公布时间:2011年11月18日(周五)
(二)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及参加面试人员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面试由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统一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面试时间:
(1)资格复核:2011年11月22日(周二)上午10:00-12:00时。
(2)见面座谈会:2011年11月23日(周三)上午10:00-12:00时。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正式面试:2011年11月24日(周四)
上午9: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4、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5、资格复核:
报名应聘人员须上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查验核实资格条件的依据:
社会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已婚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原件,缺少者不可。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印发 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 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被录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