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文中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11年下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梅州市市直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