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5人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民政局人事科或监察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738872、8732621。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11年韶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韶关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