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行政领导和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合计不少于5人的奇数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果出现不同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