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间: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至当天资格初审结束。
地点:宝安区天骄小学(宝安区西乡锦花路)。
参加人员:A类和B类考生,考生须本人按时到场并参加资格初审,不得由他人替代。上午9:00后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机会。
四、资格初审材料
以下材料均须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所列材料有注明“可仅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复印件请按以下清单先后顺序整理。
(一)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均须提供本人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准考证;
3.身份证;
4.户籍本(可仅提供复印件);
5.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