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所属疗养院2011年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医疗副院长公告
南宁工人疗养院、桂林工人疗养院、陆川温泉疗养院是自治区总工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疗养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快工会疗养事业发展,自治区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医疗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拟公开招聘南宁工人疗养院、桂林工人疗养院、陆川温泉疗养院医疗副院长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疗养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具有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现任三级及以上医院医疗业务管理中层正职两年或中层副职四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2011年8月18日)。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职位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 人 员 要 求 | |
专业 | 岗位要求 | ||
南宁工人疗 养院副院长 |
1 | 临床医学 |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 综合管理能力,熟悉医疗技术、医务行政管理、 医保及其它相关政策,有康复工作经验,擅长心血管内科优先。 |
桂林工人疗 养院副院长 |
1 | 临床医学 |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管理能力, 熟悉医疗技术、医务行政管理、医保及其它相关政策, 有康复工作经验,康复医学或中医学专业优先。 |
陆川温泉疗 养院副院长 |
1 | 临床医学 |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管理能力, 熟悉医疗技术、医务行政管理、医保及其它相关政策, 擅长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内科优先。 |
三、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