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2日8:00—11月27日24:00
打印准考证: 2011年12月12日8:00—12月15日17:30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7日
推荐课程:2011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2011年钦州市市直教育、卫生、公安类1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13人。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特殊岗位工作需要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及条件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不低于二级甲等。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