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考核
1、面试: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的批复,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选名单在广西地矿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本单位发放,由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工作日15时至17时到本单位人事劳动科领取。
3、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考核。广西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人事劳动科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属本单位急需专业的,须经请示主管部门批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交住、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广西地矿局网站(www.gxdkj.com)上和广西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5、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考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本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本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8、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局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我院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拟聘人员需到桂林市南溪山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地矿局网站和广西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批,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录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七)签订聘用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在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务咨询电话:0773-3623612
监督电话:0773-3602300
广西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