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七地质队位于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柳堡路3号,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地勘事业单位。为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单位2012年上半年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用于通过直接面试招录的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人员岗位、人员数量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人员专业、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
001 | 地质矿产勘查 | 2 | 地质矿产勘查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0、2011届 |
002 | 钻探 | 1 | 钻探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0、2011届 |
003 | 基地计算机技术 | 1 | 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1届 |
004 | 基地管理 | 1 | 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0、2011届 |
005 | 基地土木工程 | 1 | 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1届 |
006 | 基地临床医学 | 1 | 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三十五岁以下 |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岗位要求,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