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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规定和省招考办的工作部署,毕节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为做好我市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毕节市面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至8月19日。
各招考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毕节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面试考生名单及时间表》(附件1)。
面试当日7:20面试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7:5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毕节二中(文峰路)。
三、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1。
四、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详见附件2。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详见《毕节市2012年公开招考职位减少、取消表》(附件3)。
六、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
1.毕节市体能测试时间: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
2.体能测试地点:毕节学院新体育场(学院路)。
3.报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的考生,须在面试结束确认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评。毕节市招考办根据《简章》“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规定,在8月20日(周一)电话通知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考生们保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并注意接听。
七、注意事项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毕节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面试考生名单及时间表》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