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组织。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公务员招考办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考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