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只设一个报名点。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报考民族中学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教师报考需提供所在县(区)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近三年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青年需提供县(区)或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县内考生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注: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7日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报名费 :100元/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1年1月12日—2011年1月1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节假日除外)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镇宁自治县县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21个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
2、笔试科目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设置综合试卷一份,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占40分,专业科目占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镇宁自治县民族中学15个岗位的考试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准备50分钟,面试顺序按岗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面试前,按顺序号提前1小时通过抽签确定说课课题并领取说课评价办法。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应的《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六、加分
(一)对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工作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的加7分,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加4分,工作不满一年的加2分。
西部志愿者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当地“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需提供当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二)取得硕士学位的加10分。
(三)报考民族中学高中教师岗位的“211工程学校”的高校毕业生加8分。
(四)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五)加分人员经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公布前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