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布招考聘用公告
;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在松桃电视台、《松桃政府网》及全县范围内张贴公告的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松桃政府网》网址为:www.songtao.gov.cn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 8月7日
(二)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所需材料: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仍在服 务期内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还须出具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已婚考生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县计生部门关于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说明。报名时 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4、各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拟规定比例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进行公示。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加分条件的同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
6、报考医学类职位的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必须提供县卫生主管部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在每个程序通知时,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换号、停机、不接、关机等)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程序。
8、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参加考试时所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考生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9、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照顾政策
1、“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凭证书可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在我县服务人员可凭县引导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服务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卫生、计生系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财务专业的取得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资格的加5分;取得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助理审计师资格的加3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3分。笔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属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7、有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得累计加分。8、加分确认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 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当面确认加分,经审查人签名,加分情况(人员名单、加分依据、分值)在《松桃政府网》公示。
六、笔试、面试相关事项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实行百分制。
“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在报考相关职位时,该职位仍有编制情况下免笔试、面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根据铜党发〔2008〕5号文件规定,聘任后不占聘任岗位计划数,如该职位无空缺编制则需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不另行通知):2011年8月14日—— 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准考证发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面试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共计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作为拟聘对象参加体检。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合格)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